关于做好2025年辅修和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1 09:31 点击: 【字体: 收藏

关于做好2025年辅修和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根据《聊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聊城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25〕41号),现就2025年辅修和微专业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辅修

报名对象: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报名条件: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每个学生只能报名一个辅修专业,修读期间一般不得改变辅修的专业。

2.微专业

报名对象:2023、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报名条件: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二、开设范围

1.辅修

辅修开设范围为已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审核备案的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相关要求,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2024级各专业所属大类及辅修备案情况详见附件1。

2.微专业

微专业开设范围以学校发文立项建设名单为准。

三、报名控制

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在教务系统设置辅修、微专业报名控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教学秘书角色进行维护,教务系统主页——学籍管理——辅修报名管理——辅修报名控制,点增加按钮,设置以下信息:

辅修类别:辅修、微专业

学院、专业、年级(2025级)、

报名最高人数、

辅修条件:辅修报名年级范围(2024)、微专业(2023、2024)

报名开始时间(统一设置为2025-09-15 08:00:00)、

报名结束时间(统一设置为2025-09-21 18:00:00)

以上为必填项目,其它项目学院可根据需要设置或保持为空。

四、学生报名安排

1.9月15日-9月21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2。

2.9月22日,各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查看报本学院辅修学生名单,各学院自主决定是否进行遴选,如进行遴选请将相关安排在学院网站公示并转发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

3.9月24日前,各学院确定接收名单,并在教务系统审核学生报名申请。

五、辅修微专业课程安排

辅修微专业报名达到开课条件的学院请于9月25日前在教务系统维护好辅修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排课,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填写课程信息:教学秘书角色或系主任角色进行申请,教务系统主页——教学计划管理——课程库管理——课程信息申请,点新开申请按钮填写课程信息,教学院长角色审核后生效。如与主修课程信息完全相同可以直接使用主修课程。

2.教学计划维护:教学秘书角色或系主任角色进行维护,教务系统主页——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选择对应年级专业点修读要求,在辅修节点下添加修读要求节点和课程,并维护修读学年学期。

3.落实教学任务:教学秘书角色或系主任角色落实任务,教务系统主页——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辅修任务落实和微专业任务落实。

4.排课:教学秘书角色进行排课,教务系统主页——排课管理——其他人机排课——辅修课人机排课和微专业课人机排课。

六、辅修和微专业学生选课

9月26日——30日辅修和微专业学生在教务系统选课,10月9日起开始上课。

七、教学与学籍管理

1.辅修和微专业的学生不变更学籍,仍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辅修和微专业的教学活动由开设学院负责管理。

2.学生要服从辅修和微专业开设学院的教学管理,按规定参加教学活动,并参加相应的考核。

3.辅修和微专业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修读辅修和微专业的学生需按规定时间交纳辅修和微专业选课学分学费。

八、证书发放

1.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前提下,同时修读完辅修专业要求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可授予相应的辅修学士学位。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2.获得辅修学士学位的,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与主修专业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未修满辅修学士学位规定学分的,可发放学习成绩单。

3.完成微专业要求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经开设学院审核通过的,学校颁发微专业证书。

 

 

 务  处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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