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聊城大学本科生学业考核实施办法》(聊大校发[2019]11 号)、《聊城大学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聊大校发[2022]56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业期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6 日(第十、十一周)。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成立期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本学院期中考核工作。 2. 学院要制定期中考核方案,里面明确考核课程、考核时间、考核安排、考核形式(闭卷考试、开卷考试,随堂测试、课程论文、在线测试、上机考试等) 等,于 10 月 20 日下午 17 点前以书面形式盖章后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 (B206)。 3. 期中考核要有效落实“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除常规的主客观题外,要出1道10-20分值的非标准答案试题。鼓励小论文、开放课题、案例分析等开放式命题、创作型考试等多种考试形式,可依据《聊城大学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细则(参考版)》。 4. 本学期所开设课程均需要进行期中考核,其中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必须进行期中考核(线下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一:10月30日8:00-10:00;线性代数:10月30日10:10-12:10; 大学英语三:11月5日8:00-10:00;高等数学:11月5日14:00-16:0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1月5日10:10-12:10. 5.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考场卫生、消毒、通风,参加考试的学生体温监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线下考试需合理安排考场,确保单人单桌、两人的横向间距大于80cm,避免拥挤,打印并粘贴考场座号。考场内外整洁卫生,室内学生个人物品在考试期间必须全部清理。 6. 所有课程考核(除在线测试、上机考试外)统一使用聊城大学考试试题纸。 7. 若需印制试卷,请于 10 月 24 日下午 17点前将试题样卷密封后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B206)。 8. 考核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把考核结果以期中成绩(百分制)的形式手写成绩单本人保存(与期末考试成绩一起录入教务系统),所占比例参照《聊城大学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9. 所有课程考核材料要统一归档,存放在学院试卷保密室。 考核纪律按照《聊城大学本科生学业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转自聊城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