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及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题要求 1.教师要按照《聊城大学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细则(参考版)》《聊城大学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聊大校发[2022]56号)《聊城大学本科生学业考核实施办法》(聊大校发[2019]11号)的有关要求命题。A、B两套试卷要做到题型相同、题量相等、内容相异;试卷课程名称要规范,应与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一致;题量和考试时间要相符,难度要适中,区分度要高;每套试卷均要有完整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开卷考试重点考查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不能在教材、课堂笔记、作业等学习资料上直接找到答案,学生必须通过独立的分析,综合所学知识答题。 根据《聊城大学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聊大校发[2022]56号)要求,课程学习成绩至少由三部分构成:平时考核(包括课堂表现、随堂测试、课后作业等)、单元测试(含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原则上期末考试成绩权重不超过50%。 2.命题要遵照课程标准,体现知识、能力考核并重;题量大小、难易程度、分值分配等应与对课程目标支撑强弱程度相匹配;考核内容应全面覆盖课程目标,并支撑课程目标达成,进而支撑对应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 3.命题要有效落实“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除常规的主客观题外,要出1 道 10-20分值的非标准答案试题。鼓励小论文、开放课题、案例分析等开放式命题、创作型考试等多种考试形式,可依据聊城大学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细则(参考版)。 4.命题教师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将打印好的A、B两套样卷(单面打印,格式规范、字迹清晰)交学院指定的审核人审核,试卷必须使用附件中的试卷模板(A4横排)排版打印。审核后的 A、B 样卷要分别装入聊城大学试卷专用封,并用封条密封,由学院教学院长确定一套试卷用于本次考试,然后送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集中管理。 5.用于本次考试的密封好的样卷、《聊城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登记及领取明细表》及场标于6月11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B206室。《聊城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登记及领取明细表》中填写的试卷编号等信息必须与样卷密封信封填写信息一致,场标可使用期末考试安排表自动生成。学院专业课试卷编号长度为5位,1-2位为学院代号,3-5位为流水号;公共课试卷编号为“99XXXXX”(后5位编号方式与学院专业课编号相同)。 6.命题教师及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废弃纸张及时销毁,严禁划定考试范围或以任何方式透露、暗示试题信息,杜绝考试题与备考题重复。 7.各学院要切实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试卷应存放在保密室并由专人负责。凡出现考试内容泄露的单位和个人,按《聊城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8.使用阅卷系统进行阅卷的课程,试题模板与之前一样,只是不用再留答题空间。答案要写在答题卡上,答题卡须使用阅卷系统进行制作。 二、考试安排 1. 公共课的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具体实施。 2. 专业课考试考核的全过程由各学院负责。 教 务 处 2024 年 6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