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风建设工作方案
学风建设部是一个通过纪律检查与卫生检查来服务广大学生的学生工作部门,在学生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风建设部全体成员以“更好的服务同学,更好的自我监督与管理”为宗旨,切实做好学院的纪律与卫生检查工作,完成学院的一系列的工作安排,起到监督、服务、管理的作用。为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能,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同时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文明意识,养成文明卫生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习惯,营造“高雅、文明、和谐、整洁”的育人环境,推进学院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特此实行以下管理条例,使学生工作有章可循,有纪可依。 一、指导思想 学风建设部坚持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宗旨,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态度。在工作中倡导新文明、新风尚,对全院同学的进行学风监督与检查,以全面推进学生自我管理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地点及时间 (一)纪律检查 1.地点: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A106、A301-A503 2.检查时间: (1)早自习:7:20—7:30 (2)正课:根据具体上课时间 (3)晚自习:19:30—19:45(夏令时) 19:00—19:15(冬令时) 2.检查时间: (1)早上:7:20—7:30 (2)中午:12:00-12:10 三、日常工作 (一)纪律方面 检查早晚自习的考勤情况、正课有无旷课情况及相关活动维持秩序。 (1)检查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一周内扣分情况进行汇总; (2)通报批评表:按照节次对当天违纪同学进行记录并经学院团委 盖章后,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3)周总结表:以具体学生为对象,汇总其一周内通报情况; (4)检查统计表:按照年级分别统计检查频率及具体时间。 (二)卫生方面 (1)检查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一周内教室卫生打扫情况进行汇总; (3)周总结表:打扫较好与打扫较差的教室,并责任到当天值日人员进行记录,经团 委盖章后,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把学院利益、学生利益放在首位,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学院服务、为学生服务的理念; 2.服从部门以及老师的统一管理; 3.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做好表率带头作用; 4.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公平、公开,认真负责,对各班级的学生要同等对待,对各种违纪现象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5.文明执勤,让“文明”二字贯彻始终,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现不文明行为,更不能与同学相互谩骂、殴打; 6.按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有事要请假,不得中途脱岗。 五、部门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3.有权督促学生保持班内教室卫生整洁; (二)义务: 六、判定标准及具体扣分细则 (一)纪律方面 1.早自习方面:(一学时) 7:25—7:30即视为迟到,连续两到三天迟到者即做旷课处理;7:30之后到达自习教室者即视为旷课;每人次扣除综合测评分2分,班级扣除量化考核分1分。 2.正课方面:(两学时) 查课之后两分钟之内未到者即视为旷课或迟到,每人次扣除综合测评分2分,班级扣除量化考核分2分。 3.晚自习方面:(两学时) (1)夏令时:19:35—19:40即视为迟到,连续两到三天迟到者即做 旷课处理;19:40之后到达者即视为旷课;每人次扣除综合测评分2分,班级扣除量化考核分1分。 (2)冬令时:19:05—19:10即视为迟到,连续两到三天迟到者即做 旷课处理;19:10之后到达者即视为旷课;每人次扣除综合测评分2分,班级扣除量化考核分1分。 4.学期内旷课、擅自离校、开学不按时到校注册或请假超期不归者(旷 课按实际授课学时计,其他一天按六学时计,不计法定节假日)给予下列处分: (1)累计达1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累计达2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累计达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累计达60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二)卫生方面 1.教室卫生与安全检查标准 (1)地面:清洁无垃圾,黑板前方地面,不允许有粉尘,地面不允许有大面积积水,教室拐角处要清洁。 (2)黑板:板面洁净、干净无痕迹、板槽无粉笔屑。 (3)桌椅:课桌面及座椅上无垃圾、灰尘,桌洞内无垃圾及杂物,讲桌面及多媒体面无粉尘。 (4)门窗:教室门、窗台洁净无灰尘,门上粘贴的打印纸清理干净。 (5)暖气片:暖气片表面无灰尘且上方不准有其他物品,暖气片里没有塞垃圾。 (6)电灯风扇:保证人走后电灯及风扇关闭(特别是夏天风扇与长明灯问题),定期清除灰尘(包括电灯开关盒子上灰尘清理)。 (7)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内彻底清理干净。 (8)其他:教室内无蜘蛛网,墙壁尽量保持整洁干净;教室内装饰尽量保持美观,教室内不允许有异味;教室宣传栏上方边沿无灰尘;无人时多媒体及时关闭,插座上不准有电器运行。 按上述评定标准,将教室卫生评为A、B、C三个等级,并于每周末将本周内各教室卫生状况进行总结评比,对于本周内卫生打扫较差的教室,责任到当天值日同学,每人次扣除综合测评分2分,班级扣除量化考核分1分;对于本周内卫生打扫较好的教室,当天值日同学每人次加综合测评分1分,班级量化考核分加1分。 七、请假判定标准 1.个人请假: (1)早晚自习:请假须提前向本年级辅导员发短信并得到回复才可视为有效请假信息;或者向本年级辅导员打电话并保留截图(截图须有明确的请假时间),且于自习开始十分钟之内出示才可生效; (2)正课:须提前出示具有老师签字或者学院盖章的纸质版假条。 2.部门请假(校、院两级学生会、社团以及其他组织): 请假须提前出示带有学院盖章或本级辅导员签字的假条。如有QQ、微信群消息,须出示消息截图。 八、班级量化考核 1.制定目的: 为培养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或工作范围,加强学生自我修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集体主义精神与学生个人利益相结合。发挥本部学风建设职能,加强学生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营建良好的班级文化。特此实行班级量化考核制度。 2.班级考核细则: (1)班级考核应每月进行汇总,通过电子表格或纸质版文件定期发 送给各班班主任及班长; (2)班级考核分数与班级内学生相关违纪行为直接挂钩,此项具体评分细则请参照本管理条例第七条之判定标准及具体扣分细则; (3)参加具体活动的参与程度。包括:教室卫生打扫状况、参与率、是否早退、是否出现不良行为等方面。 3.考核意义: 通过建立班级评比机制,激发班级之间的竞争,促进学生个体和班级总目标得实现。 九、人事制度 1.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工作中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学风建设部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纪检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辞退; 作风正派、品德优秀、成绩良好、团结同学、关心同事、工作积极,时时以身作则,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在日常生活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成员若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出学风建设部。如有退部意愿者,应当经分管老师、分管主席及部长研究讨论通过后予以决定。如有重大违纪者,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进行备案。 十、附则 1.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风建设部根据本管理条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工作制度; 2.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部门分管老师、分管主席及部长所有; 3.本管理条例经相关老师批准通过后,即日实行。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团委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学风建设部 2020年12月
2.有权制止违反纪律和不文明的行为;
4.有权获得公正评价;
5.参加学风建设部有关会议、阅读学风建设部有关文件;
6.参加学风建设部有关问题的讨论,对学风建设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在学风建设部的会议上可以对部门相关工作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意见。检举部内成员违纪违章的事实。要求处分违纪成员或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8.对学风建设部的工作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部门分管老师或分管主席反映。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严格管理,文明检查;
3.以身作则,接受监督;
4.实事求是,办事公正;
5.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6.开展批评, 自我批评。
2.教室卫生与安全评分标准:
2.部门成员面试具体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