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选课学分的通知

时间:2024-03-06 04:43 点击: 【字体: 收藏

关于核对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选课学分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本学期选课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聊城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聊城大学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将本学期选课学分核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全体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时间安排

3月6日——12日

三、核对方法

学生通过教务系统在线核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学校教务处网站,点击综合信息服务栏目的教务系统;或者关注聊城大学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务服务菜单教务系统;

2.选择学生登录入口,使用学号和密码登录;

3.选择信息查询栏目——学生选课情况确认;

4.核对查询的选课课程及学分与本人选课及上课课程是否相符,若课程及学分有误,请将有关信息报本学院教务办公室核实后更正。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接学生反馈的信息后要认真核实,核实后如需修改选课信息由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申请退选或补选,学生学院及开课学院审核,或由学生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修改更正;3月15日教务处统计本学期学生选课学分数转学校财务处。

2.本学期选课学分核对结束后,学生因学籍异动或个人原因需调整选课数据的,由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申请退选或补选,学生学院及开课学院审核,或由学生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修改更正。本学期教务处汇总学生选课学分变动情况,合并到下学期选课学分转财务处处理。

3.此次核对后统计的选课学分数将作为学校对学生收取选课学分费的依据,请各学院和全体同学务必认真做好选课学分核对工作。

 

教务处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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